

我們在購房是所留下來的所有資料、證書是解決深圳小產權房交易糾紛至關重要的證據,往往一些房地產交易糾紛都是因為其保留的證據缺少而沒能獲得相關的法律權益,就連一份看似好不重要的材料,也許可能就是勝訴的關鍵。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存在著不重視的一個習慣,認為房子買到手了,住進去了,其一些相關的證書就沒怎么在意。在這樣的情況下,一旦產生交易糾紛,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維護。
通過一些購房者糾紛的實踐來看,就購房者而言,一般應當注意保留以下書證。
1、認購協議書
《認購協議書》是商品房買賣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正式合同前訂立的確認性文件,是對雙方交易物業以及雙方基本權利義務的初步確認。其間部分條款可能對商品房交易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并且《認購協議書》是解決房地產定金糾紛的主要依據。
2、定金收據
定金收據將直接證明購房者向開發商繳納購房定金的事實,同時可以直觀地反映購房者所繳納錢款的性質及數額。產生定金糾紛或房款糾紛時,該收據將是一項十分重要的證據。
3、開發商收取其他費用所開具的收據或發票
此項通常包括:配套設施收費收據、物業管理收費收據、產權登記手續收費收據等除房款以外其他名目收費憑證。其中對配套設施收費收據、物業管理收費收據等應當長期保留,因為此類收費項目較容易引發糾紛。
4、購房合同
可以說,商品房交易過程中最為重要的證據材料即是交易雙方訂立的購房合同。該合同是交易雙方當事人就商品房買賣具體事項所達成的正式協議,是證明雙方買賣關系以及雙方間權利義務的最直接證據。在房地產糾紛解決中,法院正是依據雙方交易時所簽署的購房合同來判定雙方權利義務以及是否存在違約。因此,在商品房交易過程中,購房者應特別注意購房合同的保存。
對于購房合同,特別提醒購房者:應盡量保留合同原件。實踐中,曾多次出現購房者因為沒有購房合同原件而導致合法權益受損的案例。
5、宣傳資料
應該大部分都沒有對宣傳資料有所保存吧,根據規定“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范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并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訂立以及房屋價格的確定有重大影響的,應當視為要約。該說明和允諾即使未載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亦應當視為合同內容,當事人違反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此,購房者認為開發商所發布的宣傳資料上的某些內容是明確具體,并對自己與開發商訂立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產生影響的,則購房者應當保留該宣傳資料原件。
6、交接房單據
一般來說,開發商在進行交房時會要求購房者填具一些單據,以表明開發商主要義務的履行以及購房者對交接房的認可。該項證據一般由開發商存有,但這些單據的某些內容對于購房者而言也是比較重要的(如購房者提出的房屋整改意見等),所以我們建議購房者在填具此類單據時,亦應注意保留。
7、購房發票
購房發票是證明購房者如約履行自己合同義務的票據憑證。對此,購房者可以通過如下方法保存該項證據:1如果開發商收房款時還開具了其他類型收據的,應保留全部收據;2在開發商開具《云南省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時,要求開發商復印并加蓋公章予以確認;3到產權登記機關查檔復印或摘抄。
看完你會發現,其實一套購房流程下來,基本所有的數據、證書什么的都是有所用的,所以還是建議大家把這些全部都保存下來。對你以后如果發生什么糾紛那是一定有所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