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在購買深圳二手房的時候都怕被坑騙,畢竟人一輩子可能就買這一次房,也是多年存下來的積蓄,要是被騙了,這一輩子的心血就付之東流了,所以正是因為這點,小編今天就為大家準備了攻略“深圳二手房哪些不能買”,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產權不明的二手房
沒有產權就意味著房子是“黑戶”房,意味著即使你交了錢買了房子,也不能辦理過戶,沒有獲得房子的實際產權。這樣如果你以后打算賣房,是沒辦法過戶給下家的,以后能不能出售都是個問題。而且對于沒有產權證的二手房,很容易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由于還沒過戶,賣家把房子轉手賣給第三個人,房東從中獲利,購房人就真的被坑慘了!
這些巨坑的深圳二手房買了腸子都悔青了!
二:涉及多個共有人
如果遇到涉及多個共有產權人的房子,如果實在想買,一定要獲得共有人的同意,否則無法交易。
一些通過籌湊合伙購得的房產,涉及夫妻共同財產或者與父母子女的共同財產,在了解房屋產權情況后,務必慎重一些,因為一旦簽了約交了錢,中途出現共有人不同意賣房的情況,之前簽訂的合同也將無效,損失嚴重的當然還是買房的人。
三:物業不靠譜
買深圳二手房一定要看物業公司,作為未來新家的管家,物業公司服務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居住舒適度。
管理服務差的物業,不僅影響自己的日常生活,還可能引發糾紛。比如小區停車位管理混亂,電梯經常出現故障等。
買二手房看房的時候不可不問物業管理,可以通過走訪周圍鄰居間接了解物業公司管理情況,也可以上網查物業公司的資質。如果物業公司服務差,再好的房子也買不得。
四:還在出租期
有些深圳二手房在轉讓時,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方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
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房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不良賣家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